今天付錢、今天拿糖,是最普通的買賣
阿樂開了一間製作糖果的小店,需要買糖當原料。他向供應商買糖、付錢,把糖搬回店裡,就能拿來製作糖果。
這種買賣的是眼前可以交付的貨物,叫作現貨交易。阿樂買到的是糖本身。
但如果他要的不是今天的糖,而是三個月後才用得到的糖呢?
三個月後才用糖,為什麼今天先約價格?
阿樂預計三個月後需要 1,000 公斤糖。他怕到時糖變貴,糖果售價卻不能馬上調高,原料成本就會吃掉利潤。
供應商也在想三個月後的生意,只是怕的方向相反:到時有糖可以賣,卻可能碰上跌價,收入比預期少。
雙方於是今天先約好:三個月後買賣 1,000 公斤糖,每公斤 20 元。 今天先確定條件,之後才交糖、付款。
- 到時糖若漲到每公斤 25 元,阿樂仍按 20 元買,供應商也要按 20 元賣。
- 到時糖若跌到每公斤 15 元,供應商仍按 20 元收款,阿樂也要按 20 元買。
阿樂放棄了以後可能買到更便宜糖的好處,供應商放棄了以後可能賣得更貴的好處,換取這筆買賣的單價比較確定。這種減少價格不確定性的做法,就是避險;不是雙方都猜中了價格,也不保證整門生意賺錢。
照約定完成交貨、付款,叫作履約。到這裡仍是兩人私下談好的買賣約定,還不是交易所期貨。
越來越多人想交易,為什麼要訂統一規格?
如果每間糖果店、每家供應商都另外商量,有人要白砂糖、有人要不同品質,有人要 80 公斤、有人要 1,000 公斤,交貨時間也不一樣。看到一個價格,還不能直接比較,因為買賣條件可能完全不同。
交易所於是先把商品的品質、每份數量、到期月份與交割方式訂清楚,讓大家交易相同規格的契約。價格仍由買賣雙方報價、成交形成,不是交易所替大家決定。
下面用一個假想的糖期貨市場繼續故事:統一交易某種品質的白砂糖,每份契約代表 100 公斤,並且分到期月份。這個數量是教學設定,不是真實糖期貨的規格。
- 契約所參照的東西叫標的:這裡就是指定品質的糖。
- 一份契約叫一口:這裡一口代表 100 公斤。
- 阿樂想約定買 1,000 公斤,就要買十口這種契約。
現在「一口」不再只是陌生的單位:它是一份已經訂好數量與條件的契約。買進一口,不是今天拿到 100 公斤糖,而是成為那份契約的買方。
糖還沒交到手,契約價格為什麼就會影響你?
先只看一口。阿樂以每公斤 20 元買進這個到期月份的糖期貨;之後,同品質、同到期月份的糖期貨報價升到每公斤 25 元。
別人現在要按 25 元建立買方契約,阿樂原本按 20 元建立的買方契約,就有了價格上的利益。只看這段價差、不計費用:
(25 − 20)元/公斤 × 100 公斤/口=一口 500 元的價差利益。
相反地,如果同一契約的報價跌到 15 元,阿樂這一口就有 500 元的價差損失。賣方的方向相反:價格上升對他不利,價格下降對他有利。
買方稱為多方,持有買方契約叫持有多單;賣方稱為空方,持有賣方契約叫持有空單。「部位」就是在描述目前持有哪些方向、多少數量的契約。
這裡比較的是期貨契約自己的報價,不是把今天現貨糖的價格直接當成期貨價格。對真正要用糖或賣糖的人,還要把實際糖的買賣一起看,不能只憑期貨這一邊的損益判斷整筆生意賺不賺。
後來不需要糖了,能不能結束交易?
阿樂原本買進一口,後來訂單取消,不再需要這批糖。他不一定要等到到期才處理;可以在市場上賣出一口同商品、同到期月份的契約,透過結算機制抵銷原本的買方部位。
這叫平倉。如果買進時每公斤 20 元、平倉賣出時 25 元,這段交易的價差利益就是前面算的 500 元,還要再扣費用。
平倉不是阿樂單方面撕掉約定,也不是一定得找到原來那位供應商,把私人合約交給別人。它是用符合規則的反向交易,了結原本的期貨部位。 有沒有成交,仍要看市場上有沒有符合條件的對手單。
原本建立空單的人,則用買進相同契約來平倉。因此期貨可以先賣出建立空單,再買進了結,不是一定先買後賣。
平倉只結束期貨交易,不會把糖送到店裡。如果阿樂仍需要糖,還是得另外安排實際採購。
有人虧錢後不肯履約,怎麼辦?
光把契約規格訂好,還不夠。假如價格大幅變動,虧錢的人可能拿不出錢,不能只靠一句「我答應會付」維持整個市場。
因此交易所期貨有結算體系,居中處理成交後的義務與資金,並透過期貨商、結算會員等分工控管風險。交易人通常先放入一筆依規則要求的資金,稱為保證金,支持履約與可能發生的損失。
保證金不是先付一小部分糖的貨款、就取得整批糖的所有權,也不是「付這些錢,最多只賠這些」。
市場會依結算規則持續處理損益,包含每日結算,不會把所有虧損都留到最後一天才算。帳戶資金不足時,可能需要補錢,也可能依規則被代為沖銷部位。保證金不是損失上限,平倉後也可能仍有應付的虧損。
先掌握原因:契約讓你承擔未來的買賣義務,保證金與結算機制則是在管理「能不能履行這些義務」的風險,不是保證本金安全。
如果一直留到到期,真的要收糖嗎?
要看那份契約原本訂了什麼,不能由交易人到最後才隨意挑選。
- 實物交割:假想糖契約若採這種方式,尚未平倉、須履約的買方要按規則付款、接收貨物,賣方則要交付符合條件的糖。品質、交貨地點與程序都要符合契約,不能隨便拿家裡的糖替代。
- 現金結算:另一些期貨不交付實物,而是按規定的最後結算價格,以金額結清尚未了結的損益與義務。這不表示先前都不用處理每日損益。
所以,平倉和到期結算不是同一件事;有些商品採實物交割,也不能因為另一種期貨只結算現金,就以為所有商品都不用接貨。
從糖延伸:能不能換成黃金、外幣或股票?
糖果店用糖的價格變動,理解了為什麼有人想先固定成本、有人想先固定收入。換成別的標的時,也先問:誰會受到這個價格影響?他想減少什麼風險,或主動承擔什麼風險?
黃金:金飾店怕原料漲價,供應商怕賣價下跌
一家金飾店已接下固定售價的訂單,但還沒買齊製作金飾的黃金。如果之後金價上漲,成本增加,這張訂單就可能少賺甚至虧損。這和糖果店怕糖變貴,是相似的問題。
另一邊,預計之後出售黃金的供應商,則擔心金價下跌。若有合適的黃金期貨契約,雙方可以分別用買方或賣方部位調整價格風險;不表示一定要在期貨市場直接向彼此買賣,實際採購和期貨交易可以是兩筆不同交易。
匯率:怕的不是貨變貴,而是付款時換匯變貴
再想像一家台灣進口商,三個月後要付一筆美元設備款。設備的美元售價已經談好,但如果到時美元相對台幣升值,就得拿更多台幣換到同樣的美元,實際成本仍會增加。
台灣出口商若三個月後會收到美元,擔心的方向則相反:美元相對台幣貶值,同樣一筆美元收入能換回的台幣就變少。
他們需要處理的是匯率改變收支金額的風險。合適的匯率期貨,可以讓期貨部位的損益抵銷一部分換匯收支的變化;但要核對幣別、報價方向、金額與期間,不能看到「外幣」兩字就認為一定能配合自己的收付款。
股票:有股份的人,也可能想暫時少承擔股價波動
如果持有某家台灣公司的股票,仍看好長期發展,卻擔心短期股價下跌,除了直接減少持股,也可能考慮用以該股票為標的的期貨,調整對這家公司股價漲跌的承擔。
這裡想管理的是某一家公司的股價風險,不是公司商品的進貨成本。也有人沒有持有該股票,單純想透過期貨承擔它的漲跌;看錯方向,同樣會產生損失。
指數:沒有一袋「指數」可以交貨,為什麼還有人需要?
再想像阿樂除了糖果店,也持有幾家台灣公司的股票。他並不想現在全部賣掉,但擔心近期整個股市下跌:就算公司生意沒有突然變差,手上的股票也可能跟著市場一起跌。
這次阿樂怕的不是糖價,也不只是某家公司出了問題,而是整體股市下跌,讓一組持股一起減值。
股價指數是依一組股票計算出來、用來表示市場表現的數字。它不是一袋貨物,卻可以作為大家共同參考的價格基準。若阿樂的持股和這個市場有相近的漲跌方向,就可能透過賣出指數期貨,減少一部分大盤變動對整體持倉的影響。
- 市場下跌,指數期貨也下跌:持股可能虧損,但期貨空單產生的利益,有機會抵銷部分持股損失。
- 市場上漲,指數期貨也上漲:持股可能獲利,但期貨空單會虧損,一部分上漲利益也因此被抵銷。
所以他換取的是「整體資產少受大盤漲跌影響」,不是股票照樣賺、期貨又免費替他擋住下跌。這和糖果店放棄部分有利價格、換取比較確定的成本,有相通的取捨。
那為什麼有人願意買? 有人看好整體股市,希望透過指數期貨參與市場上漲,不用逐一買齊所有成分股票。他要承擔的是指數漲跌帶來的損益,而不是取得每家公司的股份;如果指數期貨下跌,買方也會虧損。這種為了潛在收益、主動承擔價格風險的交易,稱為投機,目的和原本就有持股、想降低風險的避險者不同。
買進者也可能原本有空單,現在買進平倉。因此不能把每筆買進都當成看多,也不能只憑一筆交易方向就判定對方的目的。
指數期貨的意義,是讓人用一份標準契約,調整或承擔某個市場的整體價格風險。契約以「指數報價 × 每點對應金額」訂出價值,再按規則結算現金;台指期就是這類商品,不需要真的搬交一袋「指數」。
但阿樂持有的股票未必和指數同幅漲跌,期貨與現貨價格也可能有差異,口數還要配合持股規模,不能保證完全抵銷損失,更不能消除個別公司的風險。賣出部分持股也是降低風險的途徑,期貨不是持股者必備的保護工具。
這也說明為什麼一口不等於一股:糖期貨可以用公斤訂數量,股票期貨依契約對應股數,指數期貨則有每點對應的金額。「一口」都表示一份契約,但各自代表多大的交易,取決於商品規格。
並不是想到任何東西,就自然會有可以交易的期貨。還需要可明確訂定的契約條件、可靠的結算依據,以及市場需求與交易所的商品安排。
買的是契約,不等於買下標的,也不是買一個可反悔的權利
買糖的現貨,取得的是糖;買股票,取得的是股份及其權利;買 ETF,取得的是基金受益權。買進指數期貨,則是建立契約的買方部位,不會因此成為指數成分公司的股東或基金持有人。
回到糖的故事:阿樂約好按 20 元買糖,不能因為後來跌到 15 元,就單方面說「我不買了」。期貨也有依規則履行義務的要求;要了結部位,得透過平倉或到期結算等安排。
如果買方付出一筆權利金,取得的是「可以依條件選擇是否行使」的權利,那是選擇權的另一種設計,不是這裡的期貨。不能把選擇權買方可以不行使的規則,套到期貨上。
回頭看,期貨的意義是什麼?
期貨的意義,是讓價格變動帶來的風險,可以透過標準化契約被承擔、移轉與管理。
糖果店想減少原料漲價的影響,供應商想減少售價下跌的影響;股票持有者可能想降低大盤風險,也有人願意主動承擔漲跌,換取獲利的可能。
交易者不一定需要拿到糖、黃金或股票本身,也可能需要的是調整價格變動對自己的影響。期貨市場讓這些不同需求,能透過有統一規格與履約機制的契約進行交易。
它不是讓風險消失,而是讓人能選擇承擔哪些價格風險、承擔多少;承擔錯方向或過大的部位,仍然可能造成嚴重損失。